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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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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3条”大手笔鼓励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

2011-12-23

    (来源:江苏招商引资网)  2011年,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共23条,从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政府保障措施等方面,助推江苏123万家企业驶入发展“快车道”。
   
    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一是担心能力不够,二是担心新产品没销路。对此,《意见》给出了“定心丸”:切实改变科研与产业、研发与应用相脱节的状况,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孵化器”、实验室等研发紧密联合体,围绕创新需求和打造重点产业链建立各类创新联盟。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防范化解企业产品研发与创新风险,并通过政府首台首购、以奖代补等形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新产品市场。对新兴产业领域经省级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和自主创新产品及首台设备,省里将给予一定保费补助。

 

    《意见》指出,今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将受到重点支持,对收购国外研发机构、品牌营销网络的省内企业,我省按收购合同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引导企业建立与创新成果挂钩的薪酬制度,试点推行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

 

    在管理创新方面,今后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和全国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和200万元;对主导制订或修订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生产型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驰名、著名商标及省名牌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土地供给、融资贷款等需求将被优先支持。

 

    《意见》还为创新型企业家、创新人才队伍、高技能实用性人才等量身打造多个“成长套餐”:“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双创计划”、“333工程”、“汇智计划”及百万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重点引进100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20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资助2000名博士到企业创新创业;培养1000名企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从高校院所选派10000名教授、博士到企业和基层服务,选聘500名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今后,在我省企业创新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人才,“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333工程”培育对象,以及省“产业教授”,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市、县可给予奖励,奖励总额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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