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头稀土高新区基本情况
包头稀土高新区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全国106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以资源命名的高新区,也是内蒙古地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辖区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2万。全区注册企业3582家,其中稀土工业企业67家,上市公司投资企业22家,世界500强企业7家,外资企业34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占全自治区的40%;企业研发中心49个,其中国家级3个、自治区级17个;知识产权试点企业52家;专利总数达到2000项,占全市的近55%。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稀土新材料基地、国家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国稀土新材料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等18个国家级基地(中心)。在2012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被科技部评为“国家高新区建设20年先进集体”。
目前,稀土高新区已构建起稀土应用产业园、希望循环经济园、高端装备制造园、大学科技园、现代物流园、高新技术产业园、总部经济园、金融商务园“八个区中园”,园区基础配套完善,全部实现“八通一平”,即通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汽、天然气、通讯、供电和完成土地平整。初步形成以下四大主导产业。
一是稀土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稀土高新区现有稀土工业企业67家,销售收入上亿元的企业15家。其中稀土新材料生产企业数量已达34家,位居内蒙古自治区首位,特别是稀土永磁、储氢和抛光等三大稀土新材料企业集聚效应明显,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2家、5家和12家,产能分别为3万吨、1.4万吨和2万吨,形成了稀土原材料、稀土新材料和稀土终端应用产品产业相互配套的格局。
二是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稀土高新区现有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5家,销售收入上亿元的企业4家。其中,希望铝业目前已形成88万吨电解铝产能,可为下游深加工企业提供充足的电解铝供应。正在加快建设包头常铝20万吨铝板、5万吨铝箔,成功铝业10万吨铝棒、5万吨铝板项目,建成后将初步形成以希望铝业为龙头的“煤-电-电解铝-铝深加工”产业发展链条,实现铝加工产业的生态延伸。华鼎铜业一期项目现已形成年产10万吨粗铜、3万吨电解铜、3万吨铜杆、36万吨硫酸及年处理36万吨冶炼渣的生产能力,基本构建起了铜加工及其循环产业链的框架。下一步,我们将以希望铝业、华鼎铜业为龙头,重点发展配套产品和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打造国家级的铝、镁、铜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三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稀土高新区现有高端装备制造企业57家,销售收入上亿元企业26家,10亿元以上企业3家,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投资企业7家。其中以北方股份矿用车工业园、二冶装备制造工业园、华泰汽车城、阿特拉斯液压挖掘机、南车电机(原金风科技)、众翔飞机等装备制造企业为重点,主要产品包括矿用汽车、液压挖掘机、汽车模具、风电主机及配套产品、旋挖转机、永磁电机、液压设备、输变电设备、高低压成套电器等多个门类。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发展交通运输设备、新能源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高低压电气等产业。
四是现代服务业。稀土高新区现代服务业起步较晚,但我们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近年来重点发展了以包头稀土研究院、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为代表的科技服务业,以北方国际工业原料城、润恒现代农副产品物流园等物流企业为代表的现代物流业,以中信银行、包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代表的金融服务业,以内蒙古金名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亨达海天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软件信息企业为代表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时代广场、金融广场、德惠商业街等项目为代表的现代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下一步,我们布局的九大战略重点工程中,有四大工程主要是发展现代服务业,分别是金融商务区建设工程、黄河大街两侧建设工程、小白河综合开发工程、滨河新区核心区建设工程。
三、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以财政扶持资金形式返还)
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5年内所缴所得税包头稀土高新区留成部分100%扶持;第6至第10年所缴所得税包头稀土高新区留成部分50%扶持。
增值税高新区留成部分: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7年内所缴增值税包头稀土高新区留成部分100%返还。
营业税高新区留成部分: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3年内所缴营业税包头稀土高新区留成部分100%返还。
2.对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
凡在稀土高新区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且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对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根据企业年纳税额度的不同,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相当于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40%—60%的奖励。
3.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财政扶持政策
稀土高新区内的企业总部、地区销售公司或结算中心年纳税额在1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自进入稀土高新区之日起3年内,享受相当于增值税稀土高新区留成部分50%—70%,营业税高新区留成部分80%、企业所得税稀土高新区留成部分80%、其他各项地方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30%的扶持。
4.产业转移政策
包头是国家批准的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地区之一,凡入区企业均可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主要有:
(1)对属国家鼓励产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投资在亿元以上的自主创新、在国内领先并已建成的转移项目,一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凡是转移入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可享受全国同行业、同类别企业可比口径最低电价;必要时按一事一议原则,经有关部门批准,执行差别电价,保证向企业提供充足可靠的电力。自治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转移项目在银行贷款财政贴息上给予倾斜,有关资源优先向加工型转移项目配置。
5.重点企业、企业家 “绿色通道”政策
凡符合稀土高新区“绿色通道”条件的项目或企业,均适用于项目审批、生产运行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和人才适用于生活通行绿色通道。
此外,我们还将对投资额度大、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目的就是要全力以赴营造优越的投资发展环境。
联系人: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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