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2日星期日联系我们 商会动态
1 2 3 4
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当前位置:首 页 > 招商引资招商引资
上海市将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 力争十二五民间投资总量超万亿

2012-01-11

 

  (来源:中国上海网)

  上海市日前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将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力争“十二五”期间,民间投资总量超过1万亿元。

  意见指出,上海市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加快建立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分散、本小的民间资本形成组合投资,增强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的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的持股比例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指导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

  意见还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建设保障性住房。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动迁安置住房的投资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租赁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支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在建设保障性住房中,通过申请中长期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

  意见指出,在推动国资行业收缩和国有企业主辅分离、非主业资产调整的同时,将为民间资本发展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全资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作为配套金融服务,意见明确,将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积极推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实现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系统公开转让。全力推进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建设,为上海非上市民营企业的改制、股权登记、托管及非公开转让等提供服务,为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提供民营企业股权交易平台,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更多的上市民营企业资源。同时,上海还将继续组织和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等产品,努力为民营企业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300号月星环球港办公楼B幢39楼E座
电话:021-32522771 32522568 传真:021-32522786
上海市江苏商会©版权所有2010-2023 沪ICP备12026375号 技术支持: 华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关闭
  • 021-32522771
  • 3252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