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2011-11-12
2007年江苏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我行的资金业务紧紧围绕全行工作目标,坚持以业务发展为中心,以从严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在积极拓展业务的同时,加强与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同业机构进行合作,目前已经成为银行间债券等市场的重要和活跃成员。经过我行的积极努力,已取得如下资格:
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资格;
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
3、财政部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4、财政部国库现金存管银行资格;
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6、中国进出口银行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7、全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理事会员资格;
8、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了乙类托管账户。
9、2010年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