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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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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建集团荣膺“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12-01-30

  (来源:扬建网)2011年12月12日下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总工会等五家部门联合在江苏省会议中心隆重招开“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参会的省委主要领导有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石泰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省人大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副省长史和平等。我市常务副市长张爱军、人社局党委书记周晓华、市总工会副主席朱明等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会上,五部门对全省136家企业授予“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扬州市共有八家企业获此殊荣;我集团公司作为两家被推荐代表之一到江苏省参加了先进表彰大会。常务副省长李云峰为集团曹德荣董事长授牌、常务副市长张爱军与董事长合影留念,我集团是扬州建筑行业唯一获奖企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是惠及职工和企业的“实事工程”。近年来,我集团在构建和谐企业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并举:一、坚持发展为员工成长、就业创造平台,为创建和谐企业夯实经济基础;二、坚持完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为创建和谐企业提供制度保障;三、坚持关爱员工建设幸福扬建,为创建和谐企业做好人文关怀;四、执行合同规范用工,为创建和谐企业增内容。这些措施充分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和利益共享,形成了职工受惠、企业得益、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双百扬建”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正值年关岁末,国内外经济运行环境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对建筑行业影响尤其深切,集团要求各基层单位及相关部室从进一步和谐劳动关系出发,积极稳妥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结算和发放工作,确保和谐和稳定。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300号月星环球港办公楼B幢39楼E座
电话:021-32522771 32522568 传真:021-3252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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