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2011-12-21
(来源: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提供) 2011年11月18日下午18:00,在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9楼大教室举办了一场关于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流程及申请条件,企业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划及保护的讲座。讲座邀请到了我会会员单位上海京沪商标事务所主任徐正国作为嘉宾进行主讲。
徐正国先生作为上海市商标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商标协会理事、中华商标代理人分会理事及中华商标协会代理分会纪律委员会委员,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专业知识,同时身为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职业生涯导师、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高级经理联谊会执行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创业投资联谊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房地产金融CEO联谊会副会长,徐正国先生平时为在校同学和来自社会各界的企业家人士提供了很多专业意见。 “驰名商标”(FAMOUS TRADE MARK)又称为广为公众知晓的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称号的企业,由市级专项资金最高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上海名牌”、“上海市著名商标”等称号的单位由各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10至30万元奖励的政策。
活动中除了商标专利及版权等专业知识的讲解以外,还生动地讨论了企业起名,营销中知识产权的策划和运作。来自各行业的企业家积极讨论也为活动增添了不少色彩,大家的积极提问,也让在座的每位更清楚了解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企业成长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