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联系我们 商会动态
1 2 3 4
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当前位置:首 页 > 商会动态商会动态
上海市江苏商会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4-01-08

12月3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仪式暨法商融合发展研讨会在长宁校区召开。会上,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浙江商会、上海市安徽商会、上海市福建商会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协议。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党委常委、副校长罗培新韩强。商会联席会长、上海港湾集团董事长徐士龙,商会执行会长、上海金之福养老服务集团董事长徐兵,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封晓骏,上海诚诺人才服务集团董事长张加东,上海万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翟杰,上海展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印小伟,江苏飞立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严林飞,商会副会长、上海大可税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红苗,上海通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宏成,上海举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丁先进,上海闲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梁晓芹,秘书长陈伟等参加会议。

会上,上海市江苏商会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徐兵作为商会代表签约,徐士龙、翟杰上台见证。

陈伟表示,华东政法大学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高校,一直以来以其卓越的法学教育而闻名于业界,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而上海市江苏商会作为上海市具有影响力的商会组织,愿充分发挥商协会扎根行业、服务企业、凝聚合力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做好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多维度为会员企业提供法治保障。此次合作标志商会与华政将携手共进,未来在产教融合与法商融合的发展路上探索更多合作领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封晓骏表示,此次签约后商会与华政将在法学研究、法治实践、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更为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华东政法大学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将为商会企业提供强大支持,而商会的资源和行业经验也将成为校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有力助力,加强对青年法学专业人才的引导与帮助,丰富高校法治教育教学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双方将积极引导企业发展践行国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制度,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致力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奉献一份力量。

郭为禄表示,学校始终秉承“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的发展理念,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发挥自身学科优势,服务社会发展需求。此次学校与四家省级商会达成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双方应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交流互动,注重专业研究,增强专业服务;双方要做到长短结合、虚实结合,实现资源共享,让更多企业家走到学校讲台的中央,为民营经济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300号月星环球港办公楼B幢39楼E座
电话:021-32522771 32522568 传真:021-32522786
上海市江苏商会©版权所有2010-2023 沪ICP备12026375号 技术支持: 华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关闭
  • 021-32522771
  • 3252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