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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商会介绍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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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江苏商会出席浦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签约揭牌仪式

2024-01-08

2023年6月6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联合浦东新区工商联(总商会)共同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签约揭牌活动,并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状况、典型案例以及十项举措。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上海市江苏商会会长、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商会执行会长、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封晓骏,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伟应邀出席会议。会上,丁佐宏作交流发言,封晓骏、陈伟被聘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特邀调解员”。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朱芝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霄汉,浦东新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峰,浦东新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赵立新出席会议。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海高院相关庭室负责人,江苏、浙江、山东等省驻沪商会会长、秘书长、企业家代表,浦东新区工商联、浦东法院相关负责人及媒体记者等参会。会议由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主持。

活动中,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朱芝松,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王霄汉共同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数治护商’法官工作室”揭牌。工作室揭牌成立后,将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为司法赋能,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姚琼,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开卷,分别代表浦东新区工商联与浦东法院签署《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常态联络、风险预警、平等保护、特邀调解、破产重整、信用修复等机制,共同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帮助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快速高效化解,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峰,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共同为19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随后,围绕充分发挥商会优势,助力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快速高效化解,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上海市江苏商会会长、月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市政协教育科技专委会副主任、上海市陕西商会会长、上海瑞尔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健军,上海市浙江商会监事长、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邀调解员杨国平分别作交流发言。

丁佐宏在发言中谈到,商协会作为政企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上海市江苏商会将不断加强与工商联、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一方面积极引导会员企业争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另一方面希望联动更多的法律服务资源,帮助会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解决痛点问题,不断释放法治红利。

上海市江苏商会法律委员会作为商会企业家与律师之间的平台,积极主动发挥着链接及服务作用。随着会员单位的不断发展,更需要商会为企业提供不同角度的专业性服务,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生产和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特邀调解员,商会执行会长、法律委员会主任封晓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伟将履行应尽职责,就经济纠纷等问题进行调解,有效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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