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本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服务行业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助力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作出积极贡献,我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强制收费。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不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活动收取费用。
二、不重复收费。不乱设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不利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向会员企业多头收取会费,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不重复收取费用。
三、不违规收费。不以“收费返成”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四、依法依规合理规范收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修改会费和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合理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整改不合理、不规范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我会及所属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随时向协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2522783
上海市江苏商会
2021年9月18日
上海市江苏商会是2009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是经上海市社团局注册登记批准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指导,是江苏省驻沪企业和江苏籍企业家的经济总部,是联结沪苏两地经济和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查看详细 >>
2009-10-21
2009年10月20日下午,上海市江苏商会成立大会在浦东紫金山大酒店隆重举行,这标志着上海省级异地商会由此增至19个。出席成立仪式的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王新奎,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兴德、全国人大常委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及两地有关部门领导、在沪各异地商会领导和江苏商会会员300多人。我会王新奎主席致辞。 目前,在沪的江苏企业有3.5万余家。上海市江苏商会成立后,将以“服务上海、回报江苏”为宗旨,进一步密切苏沪经济往来与合作,整合两地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源,成为苏沪两地共赢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同时,还将与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尝试新的合作渠道,帮助中小型商会会员企业走出贷款难、担保难的困境。揭牌仪式上,上海市江苏商会分别与江苏省淮安市、上海市杨浦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江苏省淮安市将与商会共同开发工业园区,并在招商引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杨浦区则将利用自身科教、人才资源,与商会紧密合作。 成立大会上,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兴德被聘为商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常委龚学平被聘为高级顾问。 江苏银行董事长黄志伟当选为江苏商会会长,商会成为全国大陆唯一由金融机构发起并担任会长的商会组织,在整合金融和产业资源上独具优势。黄志伟特别指出,江苏银行作为除了提供传统的公司存贷款业务之外,还会积极探索新的融资产品与特色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并且会考虑与国际国内的投行、私募基金结合的投资基金或者担保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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